考试通知
关于成华区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 考试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确保我区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通知相关考生及时报名,现就报名流程及我区现场审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试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报考条件等见附件。
2025年1月3日-9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
1.审核时间: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9日的工作日期间,提交资料进行现场初审和确认,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逾期将不予受理。
2.审核地点:成华区医学会,致强路266号青龙街道办事处6楼6006办公室,咨询电话:84310328,18980848275。
3.现场审核及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①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申请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如考生在打印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②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格式见附件,须明确考生所在科室、所在岗位、所从事具体工作)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现场退回)。
③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现场退回)。
④经考生签字的《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医学会现场资格确认后打印此表)。
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并须本人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管理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三、市级复审,由医学会统一送市上复审
四、网上缴费
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考生待考区审核通过后,须在2025年2月7日-16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9〕65号)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五、准考证打印
2025年4月8日-19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打印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准考证。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考试资格初审,不得擅自放宽报考条件。
(二)要加强对报考考生的政策、报名程序的宣传和组织。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宣传力度,对考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附件:1.工作证明模板
2.成都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
价考试工作的通知
附件1:
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证明
附件2: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
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卫健行政部门,委直属单位,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在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医学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8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中实行卫生管理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7〕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4〕86号)以及《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办人事便函〔2024〕27号)要求,为确保我市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1.考试专业
2.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和医院管理(中级)专业共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试卷,具体参考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二、报考条件
初级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初级士资格考试。
初级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
中级: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报名参加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5年1月3日-9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根据单位属地化就近管理原则,考生按执业机构所在地,由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组织到当地卫健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原则上不以个人形式报名。各区(市)县及有关单位负责本地区或本单位的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5年1月4日-10日,具体时间由各区(市)县、各单位自行确定。
(三)资格复审:各区县备齐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四)复审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经考生签字的《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由各区(市)县、各单位现场资格确认时打印);
2.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申请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如考生在打印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3.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工作证明(须明确考生所在科室、所在岗位、所从事具体工作)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并须本人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管理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六)网上缴费。
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考生待考区审核通过后,须在2025年2月7日-16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9〕65号)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四、准考证打印
2025年4月8日-19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打印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准考证。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对报考考生的政策、报名程序的宣传和组织。要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宣传力度,对考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各报名点要在现场公示考试纪律,使每个考生了解考试纪律规定,充分认识违纪违规行为给个人和社会带来的危害。
(二)各区(市)县、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考试资格初审,不得擅自放宽报考条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一律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为确保我区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通知相关考生及时报名,现就报名流程及我区现场审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试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报考条件等见附件。
2025年1月3日-9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
1.审核时间: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9日的工作日期间,提交资料进行现场初审和确认,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逾期将不予受理。
2.审核地点:成华区医学会,致强路266号青龙街道办事处6楼6006办公室,咨询电话:84310328,18980848275。
3.现场审核及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①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申请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如考生在打印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②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格式见附件,须明确考生所在科室、所在岗位、所从事具体工作)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现场退回)。
③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现场退回)。
④经考生签字的《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医学会现场资格确认后打印此表)。
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并须本人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管理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三、市级复审,由医学会统一送市上复审
四、网上缴费
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考生待考区审核通过后,须在2025年2月7日-16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9〕65号)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五、准考证打印
2025年4月8日-19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打印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准考证。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考试资格初审,不得擅自放宽报考条件。
(二)要加强对报考考生的政策、报名程序的宣传和组织。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宣传力度,对考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附件:1.工作证明模板
2.成都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
价考试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成华区医学会
2024年12月30日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1:
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证明
|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码 | |||
| 民 族 | 所学专业 | 学 历 | |||
| 现有技术职称 | 报考专业和级别 | ||||
| 工作单位 | |||||
| 所在科室 | |||||
| 职务/职称 | |||||
| 本岗位工作起止时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 具体工作岗位 | £医政管理 £护理管理 £疾病预防控制管理 £卫生安全与应急管理 £妇幼卫生管理 £卫生信息管理 £精神卫生管理 £卫生绩效评价管理 £社区卫生管理 £药械管理 £医保及新农合管理 £中医药管理 £医学教育与科研管理 £卫生监督 £临床医学工程 |
||||
| 单位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证明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
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卫健行政部门,委直属单位,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在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医学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8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中实行卫生管理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7〕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4〕86号)以及《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办人事便函〔2024〕27号)要求,为确保我市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1.考试专业
| 专业代码 | 考试专业 |
| 13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士) |
| 15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师) |
| 152 | 卫生管理(初级师) |
| 17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中级) |
| 172 |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 |
| 173 | 医院管理(中级) |
|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 基础知识 | 4月19日 | 08:30-10:00 |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
二、报考条件
初级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初级士资格考试。
初级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
中级: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报名参加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5年1月3日-9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根据单位属地化就近管理原则,考生按执业机构所在地,由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组织到当地卫健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原则上不以个人形式报名。各区(市)县及有关单位负责本地区或本单位的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5年1月4日-10日,具体时间由各区(市)县、各单位自行确定。
(三)资格复审:各区县备齐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四)复审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经考生签字的《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由各区(市)县、各单位现场资格确认时打印);
2.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申请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如考生在打印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3.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工作证明(须明确考生所在科室、所在岗位、所从事具体工作)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并须本人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管理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六)网上缴费。
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考生待考区审核通过后,须在2025年2月7日-16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9〕65号)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四、准考证打印
2025年4月8日-19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打印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准考证。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对报考考生的政策、报名程序的宣传和组织。要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宣传力度,对考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各报名点要在现场公示考试纪律,使每个考生了解考试纪律规定,充分认识违纪违规行为给个人和社会带来的危害。
(二)各区(市)县、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考试资格初审,不得擅自放宽报考条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一律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6日
2024年12月26日

